304和TP316L哪种卫生级管件在生活饮用水上更适合?
一、304和TP316L卫生级管件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
2.1生活饮用水水质,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。
2.2集中式给水,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,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,均应有消毒设施。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,必要时,还应有除 砂、防浑浊设施。
有关蓄水、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。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,防止倒虹吸。
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,定期清洗和消毒,防止污染。
2.3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,均不得污染水质。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、市、自治区卫生厅(局)审批,并报卫生部备案。
2.4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,严禁与城、镇供水系统连接。否则,责任由
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。
2.5集中式给水单位,应不断加强对取水、净化、蓄水、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,
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、清洗、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,以保证供水质量。
新设备、新管网投产前或旧设备、旧管网修复后,必须严格进行冲洗、消毒,经检
验浑浊度、细菌、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。
2.6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,必须建立健康档案,定期进行体检,每年不少于一次。
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代菌者,应立即调理工作岗位。
2.7分散式给水应加强卫生管理,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,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,做好
经常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二、304和TP316L卫生级管件水源选择
3.1新建水厂的水源选择,应根据城乡远、近期规划,历年来的水质、水文和水文地
质资料,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,同时考虑到地方病等因素,从卫生、经济、技术、水资源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,选择水质良好、水量充沛、便于防护的水源。
宜优先选用地下水、取水点应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上游。
3.2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,应符合下列要求。
3.2.1若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,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超过
1000个,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工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,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得超过10000个。
3.2.2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,应符合本标准2.1条的规定。
分散式给水水源的水质,应尽量符合本标准2.1条的规定。
304和TP316L卫生级管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
项目 |
标准 |
304和TP316L卫生级管件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|
色 浑浊度 臭和味肉眼可见pH总硬度(以碳酸钙计)铁锰铜锌挥发酚类(以苯酚计)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 |
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不超过3度,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不得有异臭、异味不得含有6.5~8.5450mg/L0.3 mg/L0.1 mg/L1.0 mg/L1.0 mg/L0.002 mg/L0.3 mg/L250 mg/L250 mg/L1000 mg/L |
304和TP316L卫生级管件毒理学指标 |
氟化物氰化物砷硒汞镉铬(六价)铅银硝酸盐(以氮计)氯仿*四氯化碳*苯并(a)芘*滴滴涕*六六六* |
1.0 mg/L0.05 mg/L0.05 mg/L0.01 mg/L0.001 mg/L0.01 mg/L0.05 mg/L0.05 mg/L0.05 mg/L20 mg/L60m g/L3m g/L0.01m g/L1m g/L5m g/L |
304和TP316L卫生级管件细菌学指标 |
细菌总数总细菌总数游离余氟 |
100 个/mL3 /L在与水接触300后应不低于0.3 mg/L。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,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.05 mg/L。 |
304和TP316L卫生级管件放射性指标 |
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|
0.1Bq/L1Bq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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